主動被捕

主動被捕-約18:1-11

破冰:
在這個「自我權利my own right」高於一切的社會裡,你曾否因為某些情況甘願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
有一次一班已婚的弟兄在討論誰是當中最怕老婆的,結果獲一名的老公言明不是怕老婆,而是在適當的時候甘顠放棄他的權利,你對他的看法有何意見?

經文研讀:

v.1-2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裏去聚集。

約翰沒有像其他三卷福音書描寫到客西馬利園的禱告。「耶穌說了這話」原文是「這些話」,指到約翰福音14-17章,主耶穌對門徒語重深長的一段說話。
相信猶大與捉拿耶穌的人曾去最後晚餐的樓房,找不到他們,才到客西馬尼園,因這是他們屢次聚集的地方。

v.3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

「一隊」原文是「一營」-共六百人,相信當時應不會有這麼多人,但一定不少於一百人。
如此勞師動眾的捉拿一個手無寸鐵的人!綜合四福音的描述,與猶大前來的共有祭司長、文士、民間的長老、法利賽人的差役及羅馬兵。
「燈籠、火把」是用來照明,因當時已夜深,漆黑一片,園裡滿是樹木也令耶穌和門徒容易躲藏,「兵器」是拒捕或對峙時用。但主耶穌有否躲藏或拒捕呢?

v.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就出來」指耶穌主動走到來捉拿祂的人面前,這和先前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耶穌有何不同之處,我們可從耶穌這主動的行動有甚麼學習?

v.5-6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祂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為甚麼耶穌一承認祂就是他們要找的那一位,這班人的反應竟是跌倒在地上?試用用你們的想像力,但不要太離譜。
若我們細心看這兩個詞語:「拿撒勒人耶穌」一個對耶穌最普通的稱謂;「我就是」原文是「我是I AM」,與出埃及記3:14耶和華對自己的宣稱「I AM who I AM」很類同的話,你對「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有甚麼新的意義?

v.7-9祂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在最危難的關頭,耶穌仍然保護祂所愛的人,對你有何安慰和幫助?
「神所賜給主耶穌的人(即屬於主的人),祂沒有失落一個」對你有甚麼意義和提醒?

v.10-11 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再次衰衝動的彼得,好像連命都不要的去保護耶穌,但轉頭就逃跑,跟著更不認主,你從他的身上有何提醒及學習?
比較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求父徹去這杯」和「我豈可不喝父所賜的杯」,我們如何從主耶穌身上學習順服的功課?(馬太福音更提到主耶穌可以「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
其他福音書更講述到主耶穌把那僕人的耳朵治好了,這是出於祂的憐憫心腸,也化解了門徒可能因此被捕,從主耶穌這行動有甚麼學習和提醒?

反省、分享和應用:

選擇放棄自己的權利是「愛」的表現,是愛的實質行動。想一想,你能為你的朋友、弟兄姊妹、團契、公司、甚至是敵人放棄些甚麼?
當你清楚知道神在你身上要成就的旨意時,你如何全然地付之實行?(聖潔、誠實、順服、奉獻、愛)
「放棄權利」與「捨己」相同嗎?今天許多人願意放棄一些權利,但主耶穌要求每個門徒要「捨己背起祂的十字架」,我們能如何做到祂吩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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