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城 Cities of Refuge

約書亞記之逃城
Joshua - Cities of Refuge

約書亞團及臻靈團
Joshua & Journey

查經資料
Bible Study Plan

2014-04-25

題目:約書亞記之逃城 Joshua - Cities of Refuge


目標:
神在以色列中設立逃城叫無心誤殺了人的不必被殺,而故意殺人的仍然要負上殺人的代價,從這命令中可看到神的憐憫、公義與重視生命的性情;知道我們的神是這樣的一個神,我們應怎樣回應,以致能於個人及群體層面活出神這些性情?

破冰:
法律的訂立是為了什麼?從訂立了的什麼法律,我們可以知道訂立法律的人想建立一個怎麼樣的社會。如果我提到「亂抛垃圾會罰錢」這條法律,你認為訂立法律的人想建立一個怎麼樣的社會?那麼「酒後駕駛會被點控,包括罰錢、除牌、坐監」見到這法律背後又是甚麼意義呢?

注意事項:
閱讀舊約(或任何古代文獻)需要留意的地方:1. 文化的差別,2. 社會的進步,3. 神漸進的啟示 (progressive revelation),4. 新約對部分律法的成全或重新的解釋,5. 耶穌為我們成就的事情。詳情請參閱附列書本(內容已包括在免費的Kindle sample內) [Hubbard, R. L., Joshua (The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Kindle location 568-670 (Introduction - Now, about All That Killing...).]

前文後理:(從問題裏已能帶出前文後理,故不必讀出)
“The book of Joshua tells the story of how Joshua led the Israelites to conquer and settle in Canaan, the land of promise. The book proceeds through three main sections: reports about the conquest (chs. 1-12), reports about Joshua’s distribution of tribal inheritances (chs. 13-21), and reports during the early years of settlement (chs. 22-24)....The book’s second section (chs. 13-21) opens with a survey of areas of Canaan not yet in Israel’s hands and of lands in Transjordan previously distributed by Moses to Reuben, Gad, and East Manasseh (ch. 13). Then Joshua and Eleazar the priest distribute inheritances among the tribes,...-and a concluding summary draws the distribution of tribal inheritances to a close (19:51). But the book’s settlement section also reports two special land provisions:the naming of cities of refuge throughout the land (ch. 20) and the assignment of towns and pastures within every tribe’s inheritance of the Levites (ch. 21). To conclude, the writer emphatically affirms that Yahweh has kept every promise, including his ancient promise of land and rest (21:43-45).” [Hubbard, Kindle location 198-251 (Introduction - The Contents of the Book of Joshua).]
討論:

請讀約書亞記 20:1-6

1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2「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
  • 注:此系列問題是為了溫習歷史
  • 請指出這裡出現的人物?
    • 耶和華、約書亞、以色列人、摩西
  • 他們之間有什麼關係?
    • 你懂的!
  • 從經文(vv. 1-2)來看耶和華曾經曉諭過誰?
    • 約書亞(現在)、摩西(從前)
  • 神藉約書亞及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什麼?
    • 「為自己設立逃城」
  • 「為自己設立逃城」的「自己」指誰?
    • 以色列人
  • 耶和華既然從前經曉諭過摩西「為自己設立逃城」,那麼為什麼現在又要曉諭約書亞同一件事?
    • 「為自己設立逃城」是「你們過約旦河,進到迦南地的時候」才做的事情,而摩西只能帶以色列人到約旦河東,是約書亞帶以色列人過約旦河,進到迦南地。

3 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做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4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5 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裡,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6 他要住在那城裡,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
  • 注:此系列問題是讓弟兄姊妹發問問題、提起興趣
  • 看到這裡,請你們嘗試提出一列值得問的問題:
    • v.2 有多少座逃城?在那裡?要多久才去到?
    • v.3 怎樣才算是無心而誤殺人的?
    • v.3 誰是報血仇人?他負責什麼?
    • v.4 長老們是什麼人?什麼支派?在城門口?要做什麼?
      • 城裡的領袖,傳統長老審判的地方,初審 initial trial
    • v.5 假如報血仇的見到殺人的人,他會怎樣做?
    • v.6 如果他已經可以在逃城裏躲藏,還審判他甚麼?
    • v.6 有什麼可能的審判結果?
    • v.6 各種結果又如何?
  • 詳細條文請讀民數記 Numbers 35

請組長概述民數記35:1-8

在約書亞紀之前,即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走到約旦河東面,耶和華曉諭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將來進度迦南地後,要劃分四十八座城及利未人居住,利未人是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之一,也是唯一作祭司的支派,亦只有利未人才可以做祭司,四十八座城其中當有六座逃城,所以我們知道逃城是利未人管理的,城門口的長老們應該也是利未人。

請讀民數記35:9-15

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0「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11 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做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12 這些城可以做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3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做六座逃城。14 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做逃城。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 誰可以逃到逃城?
    • 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
  • 有多少座逃城?在那裡?要多久才去到?
    • 六座,約旦河東西各三座,從以色列大部分地區,約一日路程可到。剛才讀的約書亞記20章下半部有提到地點。
  • 如果他已經可以在逃城裏躲藏,還審判他甚麼?有什麼可能的審判結果?
    • 審判他是否無心而誤殺;
    • 沒有殺人、有心謀殺、無心而誤殺
  • 各種結果又如何?
    • 沒有殺人:放人、不用死;
    • 有心謀殺:看以下經文;
    • 無心而誤殺:看以下經文。

請讀民數記35:16-21

16「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20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至於死,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至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 此段是關於故殺人者的條例。提到了什麼例子?有什麼類型?
    • 16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 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 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 20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至於死,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至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
    • 武器、原因、方法
  • 總結來說,怎樣才算是故殺人的
    • 16、17、18節:攜帶了武器表示疑犯有殺人的計劃;
    • 20、21節:不單單是提到怎樣殺人,而是提到「因怨恨」、「因仇恨」,所以是因為有動機而殺人。
    • 總結來說:有殺人的原因、動機、計劃。
  • 怎樣處置故殺人而殺了人的?
    • 必被治死
  • 誰是報血仇人?他負責什麼?
    • 死者的親屬,為死了的親屬養育後人、辦理後事、報仇;
    • 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 注:在當時報血仇者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報仇是合法的
  • 假如你活在古代一個殺人不用填命的社會,你每日的心情如何?
    • 心驚膽跳,怕互相殘殺,等等...
  • 故殺人的條例中,我們能否看到設計此條例背後的意思?
    • 神的公義、神看重生命。
  • 小總結:現代的法律及懲教系統某程度上比古代完善,已經未必需要實施死刑,但是觸犯法律(奪取了他人的性命、財產、自由、名譽)仍然需要付上代價,這是保護人民性命財產的基礎。
  • 又沒有經驗給其他人有計劃地設計謀害、陷害,你的感受如何?
  • 你被人有計劃地謀害、陷害的時候,你會怎樣回應?
  • 有人被謀害後選擇不回應、不還口、不還手,你認為是否可取?
    • 假如沒有人提到可能會助長謀害人者繼續行兇,問:你認為有此方法有什麼可能的問題?

請讀民數記35:22-28

22「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至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26 但誤殺人的,無論什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 此段是關於無心而誤殺人者的條例。此段提出了多少個例子?
    • 22「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
    • 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 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
    • 以至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 此段的例子的寫作方法跟故殺人的有一個完全的分別,是什麼?
    • 經常提到「沒有」和「無」:沒有仇恨、沒有埋伏、沒有看見、無仇、無意害他
  • 所以怎樣才算是無心而誤殺人的?
    • 無殺人的原因、動機、計劃。
  • 要怎樣處理無心而誤殺人的?
    • v.25
  • 為什麼要放他們在逃城?
    • 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保護他,以免被殺。
  • 逃城是誰管理的?有什麼好處?
    • 利未人。可能讓他們有機會跟祭司學習及為自己獻祭。
  • 假如報血仇的在逃城外見到殺人的人,他會怎樣做?
  • 假如沒有了此條例,社會會怎樣?
    • 更多無辜人被殺。
  • 從無心而誤殺人的條例中,能否看到設計此條例背後的意思?
    • 神的憐憫、神看重生命。
  • 相信各位未必有經驗誤殺了人或身邊的人被人誤殺了,但請問有沒有經驗不小心地得罪了人或別人不小心地得罪了你?可能是言語上、或是誤會、或是溝通出錯,請分享。你的感受如何?
  • 神的憐憫連誤殺了人的也提供機會給他,當人無心得罪了我們,你從此段經文學習到什麼?如何在這信仰群體行出來?

請讀民數記35:29-34

29「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做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33 這樣,你們就不汙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汙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34 你們不可玷汙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 為什麼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
    • 公正。
  • 有哪個不可收贖價的情況?
    • 不可收贖價代替死刑,
    • 不可收贖價代替留在逃城
  • 假如沒有了此條例,社會會怎樣?
    • 有錢使得鬼推磨,不公,不平等。
  • 從以上的條例中,我們能否看到神設計此條例背後的意思?
    • 有錢人的生命不比他人重要
    • 無錢人的生命也不比他人卑賤,
    • 神看重生命、生命比任何財物都寶貴。
  • 此類不公的情形,有否在我們身邊出現?例子?
  • 你自己或你的信仰群體有否助長這些不公的情況?
  • 怎樣可以帶頭減少這些情況?

總結:
  • 從今天所看的經文,總括來說,你認為神是一個怎樣的神?
  • 你看到你自己有什麼需要改變才能更正確地反映到神的樣式?
  • 我們看到創造者的公義和祂的憐恤,祂怎樣看重生命:無辜人的生命、不小心害到人的人的生命。
  •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 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彌迦書 6:8 CUNP-神)
  •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歌羅西書 3:12-13)

祈禱:

  • 根據大家看到神的屬性去讚美神。
  • 為大家覺得需要改變才能更正確地反映到神的樣式的東西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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